申报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须知

一、申报的项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二、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限于在山东省内投资建设、融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为便于管理和查阅,项目单位要通过省直有关部门或所属市的文化产业项目办公室项目联络员申报(联络员联系方式附后)。

四、申报表格中的所有选项都要填写清晰、完整,以免耽误项目的及时发布。

五、招商完毕的在建项目,要通过该网络再行申报,以便即行停止发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六、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办公室有权随时停止发布经查实有问题、不真实的文化产业项目。

七、以上内容解释权归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附: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联络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大众报业集团 单蕴菁 85193482 山东省文化厅 毛  剑 86568882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苏  涛 85036248
山东出版集团    田  蕾 82098209 济南市 迟  蕾 82038421 青岛市 周连坤 85913316
淄博市 丁德翠 2284845 枣庄市 李  萍 3315743 东营市 贾振华 8381634
烟台市 袁居新 6221030 潍坊市 赵桂林 8871665 济宁市 冯树光 2348373
泰安市 孙  黎 6991989 威海市 代岩斌 5232989 日照市 康  苗 8781443
莱芜市 孟云霞 6213336 临沂市 刘雪峰 8312985 德州市 王德胜 2687859
聊城市 李永霞 8221024 滨州市 高秀丽 3369050 菏泽市 吕凤涛 5310484

 

项目提供: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济南市纬一路482号,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0531-86904659
电子信箱:
gaifaban@yahoo.com.cn